尊龙凯时 - 人生就是搏!✿ღ✿★,黄河✿ღ✿★,珠江✿ღ✿★。尊龙人生就是博✿ღ✿★。尊龙人生就是博官网登录淮河✿ღ✿★!尊龙✿ღ✿★,事实认定不清是导致不公的温床✿ღ✿★,程序违规则是公正的最大敌人✿ღ✿★。执法人员直接破坏公正的规则凯时尊龙✿ღ✿★,甚至以手中的权力凌驾于规则之上✿ღ✿★。由此造成的不公十分可怕✿ღ✿★。老百姓还能相信谁呢?
如果靠人治✿ღ✿★,人会有情绪凯时尊龙✿ღ✿★,有情绪就很难保证公平✿ღ✿★;如果靠规则✿ღ✿★,规则死了✿ღ✿★,才能保证公平✿ღ✿★。“没有规则就没有秩序”✿ღ✿★,这就是规则存在的意义✿ღ✿★。
“程序违法”其实就是违法行为✿ღ✿★,当程序中出现“违法行为”时凯时尊龙✿ღ✿★,公平正义就无法得到保障✿ღ✿★。“程序违法”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规则✿ღ✿★,逃避规则✿ღ✿★。这样的行为怎么维护国家的规则?公平正义又如何得到保障?
前几天✿ღ✿★,季律师发表了一篇作品✿ღ✿★,季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✿ღ✿★,因“事实不清✿ღ✿★、程序违法”被发回重审✿ღ✿★,这已经是该案第二次被发回重审了✿ღ✿★。理由让人很震惊✿ღ✿★,当地法院为什么连案件的基本事实都查不清楚?如果法院连事实都查不清楚就敢乱判决✿ღ✿★,公平正义何以保障?
最让人震惊的是✿ღ✿★,季律师代理的案件也存在“程序违规”✿ღ✿★,这是典型的违反规则✿ღ✿★,违反程序就不可能有公平公正的结论✿ღ✿★。造成程序违规的人是否应该被追责?他们为什么敢违反程序?如果不是国家规则的存在✿ღ✿★,不公正和虚假还会形成吗?
如果他们不想绕过程序规则✿ღ✿★,这些人是不是就犯了“程序违规”?这说明程序有时很难约束一些人的行为✿ღ✿★,特别是那些有私心的人✿ღ✿★,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意破坏规则凯时尊龙✿ღ✿★。这样得出的结论也叫“官宣”✿ღ✿★,难道我们要接受“官宣”吗?
“事实认定不清✿ღ✿★、程序违法”的判决✿ღ✿★,当然不会被世人接受✿ღ✿★。并不是所有的“官宣”都要被人接受✿ღ✿★。质疑“官宣”不是质疑国家规矩✿ღ✿★,质疑“官宣”恰恰是为了维护国家规矩不被任何人侵犯凯时尊龙✿ღ✿★,哪怕你是穿着道袍的判官✿ღ✿★。这也是为什么网友们可以质疑“错换人命”的“官宣”✿ღ✿★。
杜某是否在淮河医院生下了姚策?这是一个很基本的问题✿ღ✿★,如果不能证明杜某在淮河医院生下了孩子✿ღ✿★,淮河医院又怎么会侵权呢?
目前我们能看到的证明杜某在淮河医院产子的证据✿ღ✿★,只有淮河医院提供的病历✿ღ✿★,而这份病历被外界怀疑是伪造的✿ღ✿★。一份有200多处修改的病历能作为证据吗?如果这种修改过的病历无法鉴定✿ღ✿★,当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✿ღ✿★。开封拒绝鉴定病历的做法✿ღ✿★,也让人十分费解✿ღ✿★。
拒绝识别病历✿ღ✿★、不识别病历✿ღ✿★,是否属于程序违规?也可能属于违法✿ღ✿★。古楼大叔拒绝识别被修改的病历✿ღ✿★,楼楼的锤子也拒绝识别被修改的病历✿ღ✿★。你们的行为✿ღ✿★,让被修改的病历永远躺在病历室里✿ღ✿★。但是✿ღ✿★,你们如何证明杜某芝在淮河医院生下了她的孩子?
可以证明杜某志在淮河医院分娩的途径有很多✿ღ✿★,如杜某志提供淮河医院出具的医学出生证明✿ღ✿★、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杜某志医学出生证明的备案文件✿ღ✿★、医院提供杜某志出生证明附件✿ღ✿★、户籍部门提供杜某志医学出生证明等✿ღ✿★,但均未得到证实✿ღ✿★。
如果淮河医院能提供杜某志在医院的缴费单✿ღ✿★,也能证明杜某志在淮河医院生下了孩子✿ღ✿★,这个缴费单可以和杜某志的病历对照✿ღ✿★,医院的缴费单可以长期保存✿ღ✿★,如果许女士能复印✿ღ✿★,杜女士应该也能复印✿ღ✿★,为什么不提供这些证据呢?
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杜某志在淮河医院生下了姚策✿ღ✿★,后续一切侵权赔偿都没有依据✿ღ✿★,这么重要的事实不查清✿ღ✿★,起诉还有什么意义?
姚策和郭伟在洗澡时被换人了吗?开封小品的依据是什么?没有事实依据的表演只是表演凯时尊龙✿ღ✿★,这样的表演不能算说理✿ღ✿★。
姚策和郭伟不是同一天出生的✿ღ✿★,乙肝母亲生的孩子应该隔离✿ღ✿★,当时淮河医院的产科管理制度是怎样的?918法庭上淮河医院医护人员的证言和鼓楼公署的小品能互相印证吗?
鼓楼小品表演✿ღ✿★,一是无法证明两个孩子在洗澡时可能发生过接触✿ღ✿★,二是没有遵守淮河医院产科洗澡规定✿ღ✿★,这样的小品表演如何让观众信服?
篡改的病历记录不能作为事实依据✿ღ✿★,杜某志在淮河医院生下孩子的推定必须有事实依据✿ღ✿★,两个孩子在淮河医院调换的事实✿ღ✿★,并不代表杜某志在淮河医院生下孩子✿ღ✿★,杜某志的孩子是如何到医院的✿ღ✿★,有很多种可能✿ღ✿★,如何证明姚策确实是在淮河医院出生的?
开封市决定杜女士在淮河医院分娩✿ღ✿★,是否符合程序?在没有明确事实依据的情况下✿ღ✿★,如此草率的决定✿ღ✿★,违反了程序规定✿ღ✿★。
鼓楼公叔认定淮河医院“管理混乱”的行为✿ღ✿★,是典型的违反程序的行为同方知网软件✿ღ✿★。“管理混乱”需要很强的专业性✿ღ✿★,而鼓楼并不具备专业资质✿ღ✿★,他们当然不能直接判定医院“管理混乱”✿ღ✿★。淮河医院是否“管理混乱”应该由专业部门来判定同方知网软件✿ღ✿★,鼓楼的判定无效✿ღ✿★。
鼓楼公书不鉴定病历的程序本身就存在缺陷✿ღ✿★,楼楼媛媛为何也坚持不鉴定病历?楼楼媛媛认可鼓楼公书结论的程序合法吗?
徐女士的诉求中✿ღ✿★,没有提到“偷换婴儿”一说✿ღ✿★,但法院却违反程序✿ღ✿★,越过诉讼请求的范围✿ღ✿★,讨论“错误换命”事件中是否存在“偷换婴儿”的问题同方知网软件✿ღ✿★。是否存在“偷换婴儿”属于刑事诉讼✿ღ✿★,讨论这个问题必须先进行刑事侦查✿ღ✿★,但根本没有进行刑事侦查✿ღ✿★,法院却在判决书中大谈不存在“偷换婴儿”的问题同方知网软件✿ღ✿★,这种互相推诿是否符合程序要求?
判决书认定徐女士的孩子被“非法带走”✿ღ✿★。这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?既然认定孩子被“非法带走”✿ღ✿★,就必须找到实施“非法”行为的人✿ღ✿★。将郭伟“非法带走”难道不违法吗?但为什么判决书没有体现这一点呢?
杜女士在起诉淮河医院侵权的时候✿ღ✿★,为什么要用徐女士孩子的出生证明呢?杜某志应该用自己孩子的出生证明✿ღ✿★。如果这种情况合理的话✿ღ✿★,徐女士在起诉淮河医院的时候✿ღ✿★,是不是也应该用杜女士孩子的出生证明呢?也就是说✿ღ✿★,徐女士孩子的出生证明✿ღ✿★,起到了两个作用✿ღ✿★,既证明了杜女士的孩子是在淮河医院出生的✿ღ✿★,又证明了徐女士的孩子是在淮河医院出生的✿ღ✿★。这些行为符合程序吗?
杜女士和姚策起诉淮河医院侵权时✿ღ✿★,为何要将郭伟的91户证据拿出来当庭质证?是谁要求质证郭伟的91户?质证这91户有何目的?郭伟不是被诉人凯时尊龙✿ღ✿★,为何要质证他的91户?而且✿ღ✿★,医院对郭伟的91户是否了解清楚?如果不清楚✿ღ✿★,当庭质证又有何意义?
“冤假换人”事件已经“官宣”✿ღ✿★,但鼓楼法院是否已经查清事实?此事已历经数次开庭同方知网软件✿ღ✿★,却一次都没有查明真相✿ღ✿★,是否存在违反程序的情况?如果程序完全合规合法✿ღ✿★,“冤假换人”事件岂不是没有真相?